城市居民月均生活支出远超3500元个税免征额

常见问题 阅读 55 2024-08-13 19:19:53

*城市居民月均生活支出远超3500元个税免征额

*城市居民月均生活支出远超3500元个税免征额 MBAChina 【MBAChina网讯】在18年都没完成的所谓“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之前,适时适度的提高个税免征额才是财政部等部门的当务之急,也是检验财政部是否真心为民服务的关键。

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元/月)

7月31日,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在京召开,财长楼继伟表示,要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个税历史了解的人都应该熟悉这一提法,因为从九五开始,到现在已经提了18年。

18年都停留在口头的改革可谓难度颇大,但是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渡期,现有的个税制度的“雁过拔毛”性质令人唏嘘。

网易财经昨日发布了2013年城镇居民月均住房支出数据,仅仅145元,网友惊讶不已,同时网易财经调查显示,月均住房支出在200元以下的网友比例仅为2%。但更为重要的问题是,这一数据是财政部用来计算个税免征额的基础性数据。统计局对此也以罕见的态度表示,这个数据少了虚拟房租部分。但是财政部仍然采用此最低的数据作为计算基础。

即使按照这个最低标准看,*城市居民月支出也已经超过3500元。以财政部的官方统计方法,根据各省直辖市最新公布的2013年统计公报数据(按全国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人数计算),广东省、浙江省城镇居民个人月均消费支出已经超过3500元的个税免征额。其中广东省未公布2013年数据,但是2012年数据也已经达到3600元以上,浙江省去年人居月支出为3740元。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2013年城镇居民月均消费支出分别为4225元、4528元、3514元,三个直辖市已经超过3500元的个税免征额。此外深圳月均消费支出4633也远超个税免征额3500元。

个税免征额3500元的标准同个税初衷已然背道而驰。财政部2011年4月曾公开表示,个税调整的目的是为了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的调节。*城市的平均生活支出无论从哪个角度都不应该属于高收入者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俨然成了二房东,在居民用于日常支出的部分中再征收一部分税收,美其名曰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增强公民纳税意识。

因此,在18年都没完成的所谓“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之前,适时适度的提高个税免征额才是财政部等部门的当务之急,也是检验财政部是否真心为民服务的关键。更多产经资讯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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