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500强高管经营业绩指标激励实施办法公司高管激励方案

常见问题 阅读 144 2025-03-01 12:00:19

第一条

目的

通过建立与公司业绩指标挂钩的激励体系,激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人员(含优秀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下统称管理人员)与公司长期共同奋斗,使管理人员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直接挂钩,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激励其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并追求持续良好经营;并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提高人才忠诚度和向心力,保持公司管理团队的高效运作。

第二条

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利益平衡原则,企业和管理人员利益需要兼顾原则;

3.激励与约束相对称的原则。

第三条

激励对象

公司管理人员及其核心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理(三总师)级、总经理助理等以及公司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批准享受年薪制待遇的管理人员和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突出贡献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需按制度评选,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短期目标

1.完善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激励方案;

2.完善与激励方案相配套的绩效管理制度;

3.实现管理人员的稳定;

4.吸引优秀人才;

5.对管理人员有足够的激励空间。

第五条

长期目标

1.不断完善和优化公司管理模式;

2.将管理人员与公司的利益进行紧密结合,实现风险公担、利益共享;

3.建立适应公司高速发展的核心团队。

第六条

激励方式

1.激励方式:公司在年薪制激励、效益奖金激励、股权激励等激励方式上,分不同阶段阶梯型逐步性进行实施。

2.业绩考核指标的确定

公司以年度完成销售额前提下的净利润称为公司经营业绩指标。设定的每年业绩目标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需公司财务数据和战略数据支持)

若年度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且公司认为年度净利润目标需调整,则可在《年度经营计划》中提出新的年度净利润目标,但年度净利润目标值不得低于%。

每个考核年度期满后30天内,由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授权财务部公布是否实现公司业绩目标。

3.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结构包括三个部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和公司经营指标激励三部分;其中基本年薪和业绩年薪的比例为6:4,公司经营指标激励部分根据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实现情况的好坏,由公司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决议进行激励;

固定工资为基本薪酬部分,按月发放,每月发放数额为:基本年薪/12;

绩效工资在进行考核后,依据考核成绩发放;

公司经营指标激励是在公司完成公司利润目标的情况下,执行董事会决议,提取一定比例,按照既定的岗位系数进行分配;

4.核算方法

在完全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目标的情况下,按照公司当年度净利润率情况,确定一定比例核算和提取分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激励奖金总额。

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激励奖金总额核算公式为:

F=X*R

其中F:本年度为实施分配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激励奖金总额

X:本年度净利润额

R:本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比例

公司经营

业绩指标

激励奖金

提取比例控制:

(需公司财务数据和战略数据支持)

净利润率增长比率达成率

R值

<%

0

%-%(含下限不含上限,下同)

5%

%-%

8%

%-%

10%

%以上

15%

综合考虑激励对象个人所担任岗位的重要性和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分别确定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公平合理地分配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激励奖金。

单个激励对象的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激励奖金岗位分配系数不得高于当年激励基金总量的10%。

岗位强制分配系数如下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分配系数

备注

1

董事长

1.2

2

总经理

1.0

3

副总经理

0.8

每个岗位均为

4

一线部门(A类)

0.6

每个部门均为

5

二线部门(B类)

0.3

每个部门均为

6

核心技术人员

0.3

整个团体为

7

核心业务人员

0.3

整个团体为

5.激励对象可分配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激励奖金计算公式:

FAT=F

*

GW

i

*

JX

i

*

(1-T)

其中

FAT

激励对象税后可分配所得的激励奖金;

F

本年度为实施分红激励提取的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激励奖金总数;

GW

i

第i个激励对象的激励奖金岗位分配系数;

JX

i

第i个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T

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若当年存在未分配激励奖金,处理方法为余额部分转入下一考核年度进行激励奖金的再分配。

第七条

激励实施

1.激励实施的操作

对公司经营业绩指标(净润率及增幅)的核算由财务部门实施,以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每年12月上旬,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形式、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内部实际情况下达下一年度利润及经营业绩指标;

公司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综合考虑激励对象个人所担任岗位的重要性(岗位分配系数)和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绩效考核系数),拟订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激励奖金分配方案。

2.激励分配

对激励对象当年可分配的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激励奖金,按照4:3:3的比例分三期发放:

第一期发放50%,于当年分配方案确定后10日内支付;

第二期发放30%,于第二个考核年度的6月份工资发放日同时支付;

第三期发放20%,于第二个考核年度期9月份工资发放日同时支付。

被激励对象辞职时,其未发部分激励奖金按自动灭失。

第八条 解释权

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绩效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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