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4年第1期)

理财经验 阅读 155 2024-12-11 13:46:43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4年第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共抽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等24类食品77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检检验合格744批次、不合格29批次(见附件),合格率96.2%。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东城街道黄椒路436号王红辉(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黄椒路436号)销售的标称余姚市低塘街道同雨食品厂生产的状元糕(桂花味云片糕),霉菌检出值为1.9×102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浙江省玉环市楚门镇应家村朝阳路151号胡金松(浙江省玉环市楚门镇应家村朝阳路151号)销售的红糖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67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三门县智邦酒业经营部(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下街村)销售的纯粮烧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12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台州市联商超市(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灵山街1188-3-15号)销售的年糕圆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11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临海市联商超市有限公司伟城路分公司(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伟城路与七一河路交界处)销售的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58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045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台州市昌升超市有限公司天台工人东路店(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412号)销售的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26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18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台州市椒江云合超市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万达广场B1-B号(自主申报))销售的荣岛柿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34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243/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16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七)台州市三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地下超市分公司(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购物中心地下室)销售的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61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22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八)玉环书瑶零食店(浙江省玉环市楚门镇中山村(楚门中山菜市场内))销售的柿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74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九)临海市茂勤副食超市(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杜桥镇东海第一大道20号杜桥眼镜创业园20号楼一层12号)销售的标称临沭县利城冷冻粉条厂生产的红薯粉条(干粉条类),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43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临沭县利城冷冻粉条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系假冒临沭县利城冷冻粉条厂产品。

(十)台州市黄岩钇均茶庄(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九峰路212号)销售的自制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检出值为665mg/kg,标准规定为≤500mg/kg。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台州市新路蔬菜批发市场郑明涛(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新路村(台州市新路蔬菜批发市场内))销售的菠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049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台州市路桥区惠飞便利店(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月河南街245号、251号、邮电东路2号)销售的菠菜 ,阿维菌素出值为0.2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毒死蜱检出值为2.00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临海市杨秀芳蔬菜有限公司(临海市蔬菜批发市场)销售的菠菜 ,毒死蜱检出值为0.089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玉环阿福蔬菜经营部(浙江省玉环市机电产业功能区(玉环市果蔬批发市场))销售的菠菜 ,毒死蜱检出值为0.49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台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杨章勇(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大桥路118号(台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销售的小青菜 ,啶虫脒检出值为2.27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台州市黄岩徐苍寿蔬菜经营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大桥路118号(台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内)(自主申报))销售的线椒 ,啶虫脒检出值为0.288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台州市送富农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东环大道2388号中国农港城(自主申报))销售的螺丝椒 ,啶虫脒检出值为0.329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菊酯出值为0.33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台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刘春玲(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大桥路118号(台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内))销售的尖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检出值为0.0417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台州市椒江百汇鲜蔬菜批发商行(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台州(中国)农港城蔬菜批发区(自主申报))销售的芹菜 ,噻虫胺检出值为0.17mg/kg,标准规定为≤0.04mg/kg。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台州市黄岩钇均茶庄(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九峰路212号)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检出值为17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台州悦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886号西起第一幢(自主申报))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检出值为402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台州市黄岩新天下渔仓美食坊(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环城西路185号)销售的黄鳝,甲氧苄啶检出值为174μg/kg,标准规定为≤50μg/kg;恩诺沙星检出值为52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台州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仙居宇杰君澜大饭店(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安洲街道环城南路998号1-13层)销售的黄鳝,甲氧苄啶检出值为326μg/kg,标准规定为≤50μg/kg;恩诺沙星检出值为464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四)黄岩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九峰路)销售的黄鳝,甲氧苄啶检出值为1.02×103μg/kg,标准规定为≤50μg/kg;培氟沙星检出值为344μg/kg,标准规定为≤2μg/kg。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五)台州市黄岩新天下渔仓美食坊(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环城西路185号)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1.9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六)三门县杰敖食品经营部(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市场路6号三门县城关中心市场012号摊位)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检出值为49.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七)台州市路桥厨道印象餐饮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丁岙村新安西街172、174、176、178号)销售的黑鱼,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1.04×103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台州市椒江实加惠生活超市(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八号路251号、253号、259号、261号、263号、269号、271号)销售标称吉林省嘉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枸杞酒(配制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0.1%vol,产品标签明示为41.0~43.0(%vol)。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予以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说明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示2024年第1期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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